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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三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5-07-08 16:44:46 来源: 南通旅游政务网

关于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三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各有关旅游企业:

5月21日市安委会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部署了全市防火灾事故、防特种设备爆炸事故、防化工事故“三防”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现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三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办〔2015〕54号)要求,结合旅游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旅游行业内集中开展防火灾事故、防特种设备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

防火灾事故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防火灾专项整治工作,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企业消防基层基础,增强企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确保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防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对星级饭店集中开展锅炉、液化气储罐等特种设备“防爆炸”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推动饭店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闭环,力争达到整治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的。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星级饭店;

2、A级旅游景区;

3、A级乡村旅游点。

(二)检查内容

1、消防检查:

(1)是否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并组织教育培训)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双人持证上岗制度;一般单位及其它单位是否录入大平台消防模块中。

(3)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4)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安全标志,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并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间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装修装饰材料,防火防烟分隔、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是否制定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的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和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

2、特种设备检查: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使用、维护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落实情况。

(2)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法定检验工作,检验结论是否合格,设备是否在安全状态下使用。

(3)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能够覆盖操作或者管理项目,实际负责设备操作和安全管理的人员是否与持证人员一致。

(4)是否对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是否有现场操作记录、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经过校验、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

(5)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从6月至9月,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根据全市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特点,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明晰整治重点;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和“双微”(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行业关注、关心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并在第一时间将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行动,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全单位人员的监督,并上报旅游局。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9月15日)。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旅游局通过采取联合检查、明查与暗访、回访检查等方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专项整治对象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建立专项整治检查档案,原则上一个严重隐患一个档案,明确隐患的督促整改人,整改期限到期后立即组织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坚决采取行政处罚等强制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隐患及时闭环,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督查和总结阶段(9月底前)。市旅游局将在专项整治期间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防火灾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市、区)旅游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实行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机制,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品、播放专题节目、举办讲座论坛、进行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安全使用和应急救援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旅游局请于6月20日前将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并在7、8月20日前报送当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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