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16:46:07 来源: 南通旅游政务网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市各星级饭店:
根据市食安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南通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通食安委办〔2015〕8号)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市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与全国同步举行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二、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一系列相互依托、平衡互动的制度运行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旅游企业活动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在旅游企业人员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和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组织开展游(顾)客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观活动,增进游(顾)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了解,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张贴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海报,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协同共治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确定的主题,认真组织好本系统6 月16日至7月2日的各项主题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食品安全系列采访报道,组织专家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和行业报刊开设专题专栏、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旅游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监管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旅游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保障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务必将食品安全宣传周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落到实处。
(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媒体、企业、行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食品安全宣传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考核评价纳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落到实处。宣传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周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做法。
请各县(市、区)旅游局的宣传周工作方案、“主题日”活动方案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4日前报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请市各星级饭店将宣传周开展的活动、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4日前报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徐秀华,电话:85099211邮箱:470870269@QQ.com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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