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16:01:09 来源: 南通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以来,南通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问题,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为巩固前期农村食品“扫雷”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净化农村食品销售环境,我局于近期部署开展了农村食品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清理规范工作
摸清辖区内食品销售主体基本底数,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销售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指导食品摊贩(送货商、游商)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对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条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证照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对无证无照销售食品的,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开展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检查
引导和监督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食品小超市和食杂店、食品摊贩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防止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违法行为。
开展监督抽检和违法查处工作
要求各地要结合监管实际和抽检经费安排情况,制定相应的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食品的查处力度。
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要求各地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进村庄、进校园、进农户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销售者质量安全意识。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科普工作,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主动反映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近年来农村食品“扫雷”整治“回头看”并集中精力治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全链条监管,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我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形成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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