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彭军君)南通即将正式迈入“地铁时代”。5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南通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等系列文件,规范轨道交通开通后运营秩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乘客守则》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与范围、票务相关管理规定、携带物品规定、乘客禁止行为、乘客权利与义务等。其中,对市民关注的禁止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猫、犬等宠物(工作状态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军警犬除外)、畜禽等活体动物或者有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设备等物品,自行车或电动车(符合行李携带标准和安检要求的除外)、充气气球或者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物品进站乘车。此外,还规定了在车站和列车内禁止吸烟、点燃明火、乞讨、卖艺、列车内饮食、骑行平衡车、网络直播、随意涂写、损害设施设备等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及污损设施设备的行为。
《运营服务规范》共8章36条,自10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文件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营时间不应少于15小时。要求运营单位为乘客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并确保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值得一提的是,第18条、29条,对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便捷出行进行了明确。例如,车厢内设置爱心专座;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开设母婴室。每侧站台至少配备一套上下车“无障碍渡板”,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无缝”乘车服务等。此外,自动体外除颤器、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设备也需配备。为了帮助老年人等群体跨越“数字鸿沟”,要求保留线下售票窗口,配备自助终端,支持现金支付和凭证打印,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