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9:57:48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众所周知,亲生父子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父子关系的。那么,如果继父提出要求解除继父子关系,有法可依吗?记者22日从如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
张某是张某甲与赵某之子。张某甲去世后,赵某与孙某登记结婚。婚后,孙某至赵某家共同生活,并将户口迁至赵某家,二人婚后未有生育。2015年7月,赵某去世。此后,孙某以与张某之间产生矛盾不可调和为由,要求解除与张某之间的继父子关系。张某则认为,自己与孙某之间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与赵某结婚时,张某刚满14周岁,尚未成年,在客观上和法律上需要父母对其生活上进行照料、经济上进行供给,更需要家庭进行教育。虽然张某小学毕业后没有继续学业,但不能否认张某在成年以前生活上受其母亲及孙某共同照料、教育和经济上受二人共同供养的事实。综上,法院判断认定孙某与张某之间已经形成了继父子关系。
那么,孙某与张某之间的继父子关系能否解除?法院认为,孙某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有权处分自身的相关权益,在知晓相关法律后果后,其仍强烈表达了欲解除继父子关系的意愿,而张某也同意解除。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孙某与张某之间的继父子关系。
通讯员肖文明 林涓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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