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10:48:03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记者刘璐)昨天,市民陈先生来到南通供电公司城区营业厅,咨询关于安装居民用充电桩的问题:“我家的车位在地下停车库里,物业说只能用他们的电,他们的电好像比我直接装表贵,我能直接用你们的电吗?”
陈先生最近打算换车,看到身边不少朋友开电动汽车价格优势明显,自己也十分心动,车已经选好了,就差充电桩问题没解决。“我也研究了一下市里出台的《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知道要先去向物业申请。”他说,去物业询问了一下被告知装充电桩可以,但接电方面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于是前来供电公司咨询。
营业厅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专变供电范围内的充电桩报装,供电公司会优先找附近的公变电源点为客户办理充电桩接电;如果在专变供电区域外为客户新设表箱,申请时需要单建户,发起低压非居民新装流程。根据陈先生的描述,他想安装的充电桩的位置应该在专变供电范围内。
“您位于居住区、商住楼专变供电范围内的车位,若现场具备公变延伸供电条件,且满足供电半径要求(不宜超过200米),并与其他区域能整体分割,由公变延伸供电”。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陈先生要安装的充电桩位置不具备公变供电条件,他可与所在区域专变用户(物业公司)协商,经专变用户主体(物业公司)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对专变用户(物业公司)新增计量点,采取加装分表或进行定比定量的方式,计量该充电桩用电。用电量从专变用户总表中扣除,电费由陈先生委托专变用户(物业公司)代缴代扣。存在转供电加价的,应符合物价、工信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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