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08:49:51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一男子伪造存单交给父亲,结果在银行被当场识破,惹上牢狱之灾。记者昨天了解到,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伪造金融票证案,被告人王甲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0年8月,王某让儿子王甲帮他卖掉在海安市区的一套房子,并让王甲将卖房所得款中的70万元存入银行。然而王甲拿到钱后,并未直接存入银行,而是暗中将其用于偿还赌债。为了瞒过父亲,王甲在网上以860元的价格通过他人伪造了一张户名为王某的存单,这张假存单上,票面金额、起存日期、存期俱全,王甲将其交给父亲后,并没有引起怀疑。
同年11月,不知情的王某持案涉假存单至银行修改密码,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系伪造,遂报警。公安机关到现场处警,电话通知王甲到银行,眼看瞒不过去了,王甲不得不承认该存单系伪造。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甲伙同他人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王甲与他人共同故意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王甲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沈星杏 记者王玮丽
苏ICP备08106468号 苏新网备2010048号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苏)字第43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12099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zgnt001@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
Copyright (C) 2015 www.jhw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